依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9号)、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4号)文件要求,我院开展2021-2022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认定结果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一周(3月15-23日),公示期有异议联系分团委书记杨文老师139653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