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文件要求及《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学院组织召开奖助学金民主评审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确定20测绘工程2班徐贤坤为我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请联系院学生事务管理科陈老师15968767808。